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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县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14 13:59:23  浏览次数:

各学校:

       新的学年度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某某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某某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招生规定做好招生工作。各校招生报名工作原则上在8月下旬进行,不提前组织招生。

       2、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班级数额招生,不准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和班级数额,扩大班级学额。各校起始年级原则上按照省颁标准招生编班,不得超过。

       3、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严禁任意招收不属于本校服务范围的学生入学。

       4、加大控制择校的力度。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各学校要认真核查学区内新生信息并按要求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5、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拆迁户子女、驻军或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和招商引资外来子女提供方便。随迁子女持居住证、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到县教育局审核登记,根据学校接收能力,本着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拆迁户子女可凭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到现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军人可凭军官证和部队政治机关证明教育局审核登记,县教育局视情予以优先安排。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和引进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本人提出申请,由县招商局审核并与县教育局商定,视情可优先给予安排。

       6、严禁将上学前班、幼儿园与升一年级挂钩;严禁组织与招生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面试);加强小学学籍管理,按照省厅相关文件精神,有效控制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7、起始年级严禁以学生考试分数分好坏班、快慢班,

       8、加强宣传,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招生工作的干扰,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树立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对违反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以上意见,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